昌吉评估公司评估收费标准评估公司如何收费
昌吉,木垒2023-06-26 14:43:43
86 次浏览资产评估公司
公司名称:集慧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具体地点:北京(总部
微信号:zcpg968
QQ号:3384692119
联系人:李先生
工业设备属于设备价值评估范围单项固定资产评估,设备资产评估报告可靠性强、出报告快、收费方面也比较便宜。
以集慧资产评估官网展示的收费标准为例:
机械设备评估收费标准
集慧评估收费标准是(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评估值(万元) 差额计费%
100以下(含100) 0.6
100以上—1000(含1000) 0.25
1000以上—5000(含5000) 0.08
5000—10000(含10000) 0.05
10000以上 0.01
工业设备评估收费标准大致如此,但具体设备还要具体分析。
专利评估的费用
专利评估的费用一般是按照评估额的比例记取的,比如评估500万,结合评估目的,收取1‰之一左右。具体的可以在线咨询集慧客服获取详细收费标准。
—、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 计件收费标准分为六档,技评估原值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100 (含100)万元及以下为12%;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为5%;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为1.2%; 5000万元 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为0.8%; 1亿元以上至10亿元(含10亿元) 为0. 16%; 10亿元以上为0. 1%。
三、 计时收费标准分为四档,法人代表、总评估师:10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500元/人.小时;注册资产评估师300元,人.小时;助 理人员200元/人.小时。
四、 以上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标准,均为 高限价,资产评估机构可 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超过30%。
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规范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等 以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保障中介组织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收费是指中介组织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依法提供服务收取的费 闩_
三、 本办法适用于在江苏首境内从事会计、审计、税务、资本评估(以下简称中介组 织)等中介业务的中介组织。
四、 中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中准价水平由省物价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委托人的承受能力适时制定和调整。各中介组织可根据业务的繁 简程度在省定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的幅度内确定收费。
五、 中介组织收费实行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两种形式。具体采取何种形式由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计件收费的中准价见附件。
计时收费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中介组织与委托人必须遵守自愿委托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双方必须签 订委托协议书。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收费方式、收费 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中介业务由政府部门付费,不得转嫁给企业负担、 不得强制委托、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七、 中介组织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可以一次性收取或分次收取。具体由双方商定, 并在委托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八、 委托协议生效后,由于委托人的原因,提前中止协议的,委托人应承担实际发生 的各项工时及费用开支。由于被委托人的原因,违反协议规定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或终止付费; 造成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的,由受托方承担责任,委托人可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九、中介组织承办业务必须到外省进行工作的,其派出人员的差旅费、住勤费,由委 托万负担。
中介组织代委托人支付的其它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十、破产清算、结业清理及特困企业的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 低于省定标准基础上由各市物价局制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十一、中介组织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 理制度、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規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 标价,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十二、中介组织不得从事国家行政机关管理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并进行服务;中介组织 的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不得以协调本行业业务为由,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十三、中介组织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变 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降低服务质堂变相降低收费标准招揽业务。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財政厅江苏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办 法的通知》(苏政办发[1999179号)的精神,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中介组织只执行中准价的收 费标准,不得上浮,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顾问费。
十四、中介组织有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十五、本办法由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十六、本办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执行,原有的办法、标准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 規定按新规定执行。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档次计费额度(万元)2009年版差额计费率%
1100以下(含100)9〜15
2100 以上〜1000 (含 1000)3. 75〜6.25
31000 以上〜5000 (含 5000)1.2〜2
45000 以上〜10000 (含 10000)0.75 〜1.25
510000 以上〜100000 (含 100000)0.15 〜0.25
6100000以上0.1 〜0. 2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明细表
评估值(万元)发改价格
[2009] 2914 号评估值(万元)发改价格
[2009] 2914 号
1009000-**************-101250
20012750-21250300066750-111250
30016500-27500350072750-121250
40020250-33750400078750-131250
50024000-40000450084750-141250
60027750-46250500090750-151250
70031500-52500600098250-163750
S0035250-587507000105750-1能 250
90039000-65000S000113250-188750
100042750-712509000120750-201250
**************************-213750
200054750-91250
注:按发改价格【2009】 2914号文件 低差额计费率计算方式
(假设委估资产价值为12000万元)
100万元以下部分:100X9^0.9 万元
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900X3. 75%=3. 375 万元
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4000X1. 2%=4.8 万元
5000万元-10000万元部分:5000X0. 75%=3. 75 万元
10000万元以、上部分:2000X0.15^=0.3 万元
(小计:13.125万元
联系电话:4008815692